深圳市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推薦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評選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國知發(fā)運函字〔2022〕134號,以下簡稱國家局《通知》)和廣東省知識產權局《關于組織推薦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參評項目的通知》(粵知〔2022〕93號,以下簡稱省局《通知》)的要求,為做好我市中國專利獎推薦等相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項目要求
根據國家局《通知》要求,中國專利獎采用項目推薦方式。我市參評第二十四屆中國專利獎的推薦項目應以高質量發(fā)展為導向,優(yōu)先推薦在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突破“卡脖子”技術難題等方面形成的核心專利。對發(fā)現(xiàn)存在較大數(shù)量(比例)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其申報、推薦、參評或獲獎資格。
請我市有關部門和單位面向主管領域創(chuàng)新主體積極組織發(fā)動申報,并請積極協(xié)調對口的國家部委利用其推薦名額支持我市的專利項目申報;我市各知識產權行業(yè)協(xié)會、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要面向本行業(yè)領域創(chuàng)新主體會員單位、服務對象大力開展宣傳發(fā)動工作,積極組織優(yōu)秀專利項目申報。
二、向我局申報推薦項目要求
(一)申請人應當屬于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qū))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yè)、高等學校、科研組織或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個人。
(二)申請人應當是申報項目的第一專利權人。專利權人為兩人或兩個以上的,需提交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參評的書面文件(原件)。
(三)申請人應當符合國家局及省局《通知》中所有的參評條件及相關要求。申報期間,省局對項目推薦有其它要求的,我局將及時通知,申請人應一并符合。
(四)相同專利權人參評項目不超過兩項;向我局申報推薦的項目不得通過其它推薦方式重復申報。
(五)推薦程序:
符合上述(一)至(四)要求的項目,我局進行審查后,參考該專利項目近年獲得廣東省專利獎、深圳市專利獎、“灣高賽”所獲獎項、該專利項目申報單位近年獲得中國專利獎獎項情況,經專業(yè)評估后,按照深圳市推薦名額進行推薦。其它項目向省知識產權局進行推薦,由省局按相關程序擇優(yōu)遴選。
根據省局《通知》要求,省局對往年已推薦參評中國專利獎未獲獎項目不予再次推薦。
三、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qū)推薦項目要求
請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按照國家局《通知》的參評項目要求組織本園區(qū)企業(yè)申報,準備申報材料,報送我局。
四、高校、企業(yè)自薦項目要求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通知規(guī)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薦2個項目參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yè)每兩年可自薦1個項目參評。請符合自薦條件的我市高校、企業(yè)確定本年度是否自薦,選擇本年度自薦的高校、企業(yè)請按照國家局《通知》的要求進行自審,確定申報項目,準備申報材料,由我局統(tǒng)一報送。已自薦申報第二十三屆中國專利獎項目中的企業(yè),本次不得再次自薦申報參評項目。
五、院士推薦要求
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具有推薦資格,同專業(yè)領域的兩名院士可聯(lián)名推薦1項本專業(yè)領域的發(fā)明專利,每位院士僅限推薦一次。請通過院士途徑推薦的我市項目申報單位按照國家局《通知》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由我局統(tǒng)一報送。
六、通過其他方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項目申報的要求
依國家局和省局《通知》要求,我市單位通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yè)協(xié)會方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項目推薦材料的,請及時向我局備案,列明推薦項目專利號、專利名稱、申報單位、推薦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含手機號及電子郵箱),以便落實好省、市兩級政府對中國專利獎的嘉獎政策,及時向財政部門申請相關預算。擬通過全國性行業(yè)協(xié)會推薦的企業(yè)應確保全國性行業(yè)協(xié)會符合國家局《通知》有關要求。
七、報送申報材料
(一)項目資料1份(電子件),每個推薦項目包含:①中國專利獎申報書(WORD文檔);②附件-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其中,填寫專利許可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填寫專利質押融資情況的,應當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對于主要依靠參評專利取得市場競爭優(yōu)勢的,應當提交參評專利涉及的產品在國家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認定試點平臺(平臺網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備案證明;填寫經濟效益數(shù)據的,可以提交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專利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所有附件應嵌入一個PDF文檔,不超過20M;③專利授權公告文本(PDF文檔)。
(二)推薦函/院士推薦意見書1份(示范園區(qū)推薦、示范高?;蚱髽I(yè)自薦以及院士推薦提供,紙件和電子件,格式見國家局《通知》附件)。
(三)相關申報書及具體材料要求請直接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中國專利獎”專欄下載(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四)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資料;多個專利權人的,應同時提供所有專利權人書面同意文件(原件)。文件模板請參考附件;向我局申報推薦項目的,提交相應的獲獎文件和清單等證明文件。
(五)請向我局申報推薦項目的單位,提交一份300字以內的項目簡述文檔,介紹本項目的優(yōu)勢、特點,以電子件(WORD格式)儲存。
項目電子件以U盤存儲并提交,并用標簽標注申報單位名稱,U盤不退回。
八、時間要求
(一)擬使用廣東省知識產權局推薦名額和深圳市推薦名額的項目請于2022年9月26日18:00前將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電子件)報送深圳市知識產權局;擬使用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qū)推薦、高校、企業(yè)自薦、院士推薦的項目請于2022年9月30日18:00前將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電子件、推薦自薦函紙質件和電子件)報送深圳知識產權局。
(二)通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管理機構、各有關全國性行業(yè)協(xié)會方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項目推薦材料的,請于2022年10月20日18: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向我局備案(郵箱:yangcs@mail.amr.sz.gov.cn)。
聯(lián)系電話:0755-83070173、83070752。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913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識產權局
2022年9月20日